中文版|English
服务热线:021-68485869
联 系 我 们
上海超仁圣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咨询热线:021-68485869 13311888629
服务传真:021-68485879
地 址: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区华京路418号
E-mail:nijiantao@shcrs.cn
邮 编: 200131
循 环 经 济 资 源 利 用

关于上报上海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情况核实结果的报告

来源:[上海超仁圣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] 时间:2012-03-27

环境保护部:
根据你部《关于请核实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情况的函》(环办函〔2011〕29号)以及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批示要求,我局对本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了核对。本市没有制定过地方环境质量标准,现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7项,均向环境保护部备案。环办〔2011〕29号附件列出的上海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名称、标准编号等内容正确。
特此报告。
附件:现行上海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名单


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

主题词:环保  标准  核实  报告
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1月31日印发


 

附件:
现行上海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名单

序号
标准名称
标准编号
批准机关
标准实施时间
有效性
1
上海市液化石油气发动机助力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
DB31/236—1999
上海市人民政府
2000年1月1日
有效
2
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
DB31/357—2006
上海市人民政府
2006年2月5日
有效
3
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
DB31/374—2006
上海市人民政府
2007年2月1日
有效
4
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
DB31/379-2007
上海市人民政府
2007年7月1日
有效
5
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DB31/387-2007
上海市人民政府
2007年9月1日
有效
6
污水综合排放标准
DB31/199-2009
上海市人民政府
2009年10月1日
有效,代替DB31/199-1997
7
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
DB31/373-2010
上海市人民政府
2010年7月1日
有效,代替DB31/373-2006

返回上一页
服务热线:

咨询电话:
021-68485869

服务时间:
周一到周五
9:00—17:00
业务咨询:
QQ客服 在线客服1


服务时间:
周一到周五
9:00 - 17:00